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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畜产品及畜牧投入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发稿时间:2009-10-12 12:40:02 【作 者:张会兰 【主 题 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文海波 【稿件来源:官渡区农业局产业信息科 【审核发布:陈青青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畜产品安全工作,防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官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执法检查力度和畜产品的检疫力度。
  一、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保证畜产品生产安全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9月1日至10月9日,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执法车辆18辆次,检查兽药经营户20家,兽药生产企业2家,饲料生产企业39家,并对我区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农业部通报的饲料卫生指标不合格和云南省饲料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7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查处。通过对兽药生产经营户和饲料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有效的遏制了制售假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我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兽药、饲料市场的健康发展,为畜牧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严格检疫,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为了保证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官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强化行业管理,措施到位,扎实工作,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工作中严格检疫检验操作规范,认真抓好各屠宰场点的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工作。宰前检疫做到检疫员驻场24小时轮流值班,对进入屠宰场屠宰的生猪均进行认真的查物验证,对未经产地检疫的生猪及时进行补检并逐头进行登记,对检验不合格猪按规定处理。宰后检验做到跟班同步检疫,按部位、程序化操作,不合格的病害肉按国标GB-16548标准处理,合格的由检疫员加盖验讫印章和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3个定点屠宰场9月1日至10月9日共检疫生猪54105头,检出不合格猪484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检疫工作中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要求,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到100%。由于各项工作及时到位,确保了上市畜禽产品的安全,为市民提供了“放心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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